乾隆下江南办寿典要花很多钱,但当时清廷入不敷出,面临着钱粮亏空的尴尬。钱是怎么解决的?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历史真相。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解释说,这部分费用要么分配给当地,要么让两淮盐商通过减税或从官员的工资和银行中提取,这是非常“不正当”的。无论如何,这部分费用很少涉及国家财政,甚至没有使用国库。这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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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乾隆有自己的赚钱方式,除了上面列出的各种不正当渠道外,还有一个相对成熟的系统。
这个制度就是议罪银。议罪银,顾名思义,以钱顶罪或者以钱减罪。如果官员犯罪,可以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免除一定的处罚。很多人说这不是“罚款”吗?事实上,真的不是。自古以来就有“罚款”,但官员有过错,扣除一定的工资作为处罚也是一种常见的手段。当然,这种过失相对较小,“罚款”也相对较轻。但是到了乾隆,他觉得“罚款”太轻了,所以法外加罚。不管朝廷官员犯了什么罪,只要交了足够的银,就可以免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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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乾隆皇帝的初衷只是为了加重处罚的有效性,而不是作为赚钱的渠道。当政后,小沈阳极力推崇“议罪银”,并将其制度化。议罪银属于国家新制度,该制度绕过了“罚款”要经过官部、户部的传统,而军机处则直接负责。官员们议罪银两,直接上缴内务府,进入皇帝的小金库。在操作上,议罪过程和数额不公开,有很大的人为操纵空间,这也为新一轮的腐败奠定了基础。
既然是法外加罚,议罪银确实起到了加重处罚的作用,但也给乾隆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喜悦。议罪银制度实施后,当地大员、地方督察、盐政或税关都不缺钱,很难保证不会有过错,于是开始向朝廷输送大量银两。这些银往往数万或数十万,大部分进入内务府银库。当然,他们中的一些人被小沈阳和其他人填满了。
内务府有钱了,不到一年就扭亏为盈,乾隆鼓掌。虽然罪银可以解决乾隆皇帝的财政危机,但它带来了更大的危害。
议罪银的实施,一方面纵官贪污营私;另一方面,它不能惩罚真正犯有过错的官员。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将不可避免地加剧新一轮的官员腐败。对此,纪晓岚深受其害,称此举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这无疑是一场洪水猛兽。
乾隆皇帝后来也觉得不对劲,最后在纪晓岚、阿贵等人的压力下废除了这一制度。然而,此时,清廷的官员已经腐败,生病,留给嘉庆的只是一个表面繁荣和内在腐朽的混乱。
乾隆为什么还同意小沈阳实行的一项融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