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探索历史上真正的清朝爵位。
清朝宗室封爵制度的产生和完善促进了清朝宗室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入关前,清朝宗室有很大的权力。他们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管辖八旗事务,参与政治和军事权力,这是控制国家军事和政治权力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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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宗室在清初的创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是统一女真族各部落战争和占领辽东战争的主要军事力量。然而,在刚刚发展起来的清宗室,封爵制度并不完善。
作为族长,努尔哈赤只被称为“淑勒贝勒”或“聪明贝勒”,意思与“首领”或“酋长”相同,而“贝勒”大多是蒙古各部落的首领头衔,不被视为头衔。
天聪十年(1636年),皇太极称帝,改名为“清朝”,改元换德。为了充分调动满洲贵族的积极性,保证军事优势,宗爵被定为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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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和硕王;二等多罗郡王;三等多罗贝勒;四等固山贝子;五等镇国公;六等辅国公;七等镇国将军;八等辅国将军;九等奉国将军。
因此,清宗室封爵制度形成了初步雏形,在这一制度的影响下,贵族集团纷纷统兵出征,冲锋陷阵,为清朝的基础做出了巨大贡献。
清军入关后,由于其建立统一王朝的军事需要,清帝对战时有功的宗室逐一封赏。
顺治元年(1644年),清代祖福林将首都迁至燕京,并颁布了即位诏书。这一诏书的颁布肯定了清朝统一战争中宗族的功劳,并越来越肯定了他们的政治地位。顺治六年还规定,“宗室列爵十等”除九等爵外,还增加了奉恩将军,还规定了每等爵位的继承办法。多达96人,促使宗室成员数量远高于入关前,为宗室集团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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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留自身民族特色的基础上,清代封爵制度增加了历代封爵制度的内容。清代封爵制度不仅是规范宗室等级的家庭法,也是确立国家贵族地位的国家法。封爵制度为宗室成员划分财产和权利地位的等级界限提供了具体标准,是调整宗室关系的重要标准。
封爵制度的初步确定是为了满足具体的政治需要。因此,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宗室封爵制度也经历了多次修订和补充。直到乾隆十三年(1748)颁布《考试封表》和《钦定封爵表》,最终封爵制度才建立并实施到清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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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封表》和《钦定封爵表》将宗室爵位提升到14等:一等是和硕王,二等是儿子,三等是多罗郡王,四等是长子,五等是多罗贝勒,六等是固山贝子,七等是奉恩镇国公,八等是奉恩辅国公,九等是不入八分镇国公,十等是不入八分辅国公,十一是镇国将军,十二是奉国将军。
清政府除了提高封爵等级外,还对宗支后继、宗妇数量等级、宗室服装标志等问题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以维护和维护宗室封爵特权。
清朝把宗亲爵位分成多少等级? 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封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