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碰瓷,花样迭出,下面就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碰瓷最初应该属于北京方言,通常指一些机会主义,然后敲诈勒索行为,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碰瓷行为也在不断更新和演变,模式越来越令人眼花缭乱。但事实上,碰瓷行为自古以来就存在,模式甚至不少于现代。
据说碰瓷这个词是由晚清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创造的。这些人平日无事可做,总爱手里拿着一件自称昂贵的瓷器在街上闲逛。当然,大多数瓷器都是假的,否则即使碰壁,得不偿失。在市中心的街道和小巷里,他们会故意让那些匆忙的马车“碰”手中的瓷器,然后掉在地上,这样他们就可以“公正地”指着瓷器的碎片,要求业主赔偿。选择匆忙开马车,就是看中了车主当时有钱有重要事情,一般选择马上给钱,这样才能平静下来,所以成功率更高。周围的路人看在眼里,却不敢插嘴,私下里会用“碰瓷”来称呼他们的这种勒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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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古代也有常见的交通碰瓷行为,可以说相关法律给了这些人碰瓷的勇气。在清朝的《清朝条例》中,明确规定,如果在骑马或骑马的过程中伤害他人,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坐骑或骑马必须直接免费赠送给受害者。如果情况严重,直接导致受害者当场死亡,还必须接受100个董事会,入狱三年,然后向受害者家属支付丧葬费和杂项赔偿。事实上,清朝在交通管制方面仍然相当严格。
这项法令一出台,就真的很便宜。当时,大多数想碰瓷器的人会选择在晚上犯罪,所以周围没有第三方证明。只要他们坚持被碰瓷器的人伤害了自己,他们就不能为方便辩护,只能顺从地支付赔偿费。然而,朝廷也考虑到了这种情况,并要求这些案件进行备案。如果碰瓷器的人多次作为受害者出现,他们可以根据勒索进行处理。
在古代,不仅有陆地上的瓷器,还有水。在清朝,有一个叫朱太和的恶棍,他经常用他那艘满是伤疤的船来“碰瓷器”那些在夜间行驶的人。晚上行驶的船只大多是商船,朱太和会根据船上的货物要求“赔偿”,当然,也有行船人不愿意支付这个无法解释的费用,所以朱太和会带领他的混混去对方的船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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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一些渔民也会在水上碰瓷器。在古代,河流没有严格的区域划分,也没有明确规定渔民禁止养鱼的区域。渔民将在公共流域设置鱼苗围栏,甚至更多的船舶流域。最初,围栏不牢固,被船撞会损坏。鱼苗逃跑后,渔民有足够的理由碰瓷船的主人。
要说最讨厌的碰瓷,就是靠老卖老。清朝有一位名叫黄世评的老人,他喜欢放牛,而且不讲道理,经常把牛放在别人的庄稼田里。有一次,他放牛吃别人的庄稼,被田主黄晓苟撞见。虽然黄晓苟不满意,但为了黄世评是个老人,他只是上前劝阻。黄世评不理,反而自己踩了庄稼,黄晓苟真是无言以对。好心的董得喜看到这一幕后,年轻人年轻气盛,上前打了黄世评。老人心胸狭窄,于是把董得喜和黄晓苟一起告上了官府,于是敲诈了一大笔钱。
在古代,并不是所有的瓷器都能得到他们想要的。如果碰瓷器的人遇到唐代的石敬邈,他们可能要三思而后行。当时石敬邈在任河东,一个村妇来找他投诉,声称士兵的马吃了她家晾干的小米,并要求士兵赔偿。士兵们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战场,他们无法抵挡这个长期在市场上闲逛的村妇。他们已经练就了三寸不烂舌,被泼妇的行为搞得一愣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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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敬堂看在眼里,立刻嗤之以鼻,命人立即带着士兵的马进行解剖。如果马肠里有谷物痕迹,他会杀死士兵;如果没有,杀死村妇。村妇现在慌了,但在石敬堂眼皮下却不能马上开溜,只能硬着头皮看马的肠子。结果自然是村妇碰瓷士兵,石敬堂不是吃素的人,说一是一,真的下令处理污人清白的村妇。这一事件传开后,确实起到了作用,村里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不公正、富有、昂贵,对我来说就像一朵浮云。合法的赚钱可以给人一种满足感,但利用瓷器行为来赚钱,虽然古代已有,但真的不敢恭维啊。
古代的交通管制怎么样?碰瓷是如何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