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官职制度具有当时的特点。例如,巡抚和总督是为解决边境问题而设立的官职。边境问题一直延续到清朝,这些官职一直保留下来。
总督和巡抚作为封疆大官,牧民有生杀大权,但巡抚和总督明初没有成立。在永乐年间,由于形势的需要,这两个官职出现了。
朱元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立了五军都督府,负责世界军事(类似于目前的主要战区)、中书省管理行政工作和六部分工。洪武十三年后,成立了地方军事、行政、司法三个部门(指挥使、布政使、检察使)。这三个部门是由皇帝独立直接指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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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永乐,随着军事行动的增加,某一地区发生了农民起义或群众闹事等军事行动。这三个单位往往意见不一致,大家各司其职,无法协调处理地方事务。如果没有办法,中央政府会派官员协调处理,有点像我们现在调查组组长的意思。这个官员就是巡抚。巡抚一般由兵部侍郎担任。官职高于三司一把手,巡抚控制当地所有官员,通俗的理解是钦差。
巡抚任命后,他开始检查地点。紧急情况处理后,他立即返回中央政府。可以看出,巡抚当时是一项临时工作,也是一名北京官员。任务是到处应急。后来,当地有太多类似的事情。巡抚到达后几个月,一两年就能解决问题,后来,朝廷干脆设立了巡抚,以后为例。过去,三个部门是当地最大的官员,但现在三个部门增加了一个巡抚,那么问题解决了吗?还是没有,为什么?
巡逻只能管理一个地方的行政军事,如浙江巡逻不能管理福建事务,遇到跨地区的军事行动,两省巡逻意见不统一,来回争吵,如日本侵略浙江福建沿海地区,相互逃避责任,朝廷被迫,所以比巡逻更大的官员出现,是总督。
总督的水平比巡抚高一级。一般来说,兵部的尚书是任命的。在很多电视剧中,我们可以看到总督领导兵部的尚书称号(一品的官员,洪武时期的尚书或两品,建文时的六部尚书都是一品)。嘉靖时期的胡宗宪是浙江省直属总督。
有了总督,巡抚第二,三司地位较低,基本没有权力。成化五年(1469年)后,两广成立总督后,开始定制。然后,有了总督,似乎问题就解决了,但还是没有。起初,像日本海盗袭击沿海地区战争这样的局部战争几乎足够了。明末,全国各地的农民起义不断爆发,辽东战争如火如荼,涉及五六个省。这时,往往有几个总督,没有人能领导任何人,于是朝廷派出了更高级的官员进行统一协调。这是明末常见的主管。一般有大学士任职,总督归督师管。
明朝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一方面,朝廷派军官到各地镇压农民起义,称为总兵官,也称为总指挥官,但对总兵官不放心,于是派太监监督,称为监狱。监狱军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权力很大。因此,不仅总兵官要听监狱军的话,巡抚和总督也要听他的话。这就形成了太监从中央到地方领导的局面。明朝的政治变成了太监的政治。皇帝昏庸,太监为所欲为是明朝最鲜明的政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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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提一下,明朝有一个叫巡逻的官职。书中或剧中经常出现“八府巡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事实上,巡逻是明朝的十三个皇家历史。都察院派出去检查当地工作,就像我们的纪委检查组一样。巡逻的官职不大,只有七个产品,但它有很大的权力。它是由中央政府派出的,为皇帝做坏事。当你到达那里时,你可以检查军事和政府事务,平反冤假错案,所以人们对巡逻有很高的期望,事实上,朝廷派巡逻也是为了缓解统治阶级和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解决一些问题,所以这个愿望被许多文学作品放大,也反映了当时人民的需要。
自明以来,巡抚和总督一直被清朝统治者使用,直到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退出历史舞台。
明朝的官职制度和清朝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