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制度在中国历史悠久,早在夏商周就有养老记录。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中国古代养老制度在明代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
1.给予爵位和冠带,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
明太祖规定,对于80岁以上的老年人,地方政府将授予他们的头衔,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获得头衔的老年人可以得到和县官一样的礼物。
除了爵位,明政府还给老年人冠带,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明英宗天顺二年,朝廷下令给100岁以上的男子冠带。明宪宗成化十一年,朝廷给90岁以上的老人冠带。明孝宗继位后,年龄标准进一步降低,80岁以上的老人冠带。
赋予爵位和冠带是明政府提高老年人地位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尊老敬老的氛围。
2.对老年人免劳役
明朝规定男性在16岁时开始服务,到60岁时免除所有服务。
朱元璋在洪武六年提出,如果家里有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避免其中一个儿子的差事,以便养老。这项法律在永乐、宣德、正统、天顺、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年间重申,并记录在《大明会典》中,以法律的形式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3.给予物质奖励
3.1政府每月给予贫困老年人物质奖励
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下令,80多名贫困人口由政府每月给予米五斗、五斤肉和三桶酒。90多岁的老人每年加一斤丝絮。
明成祖朱棣诏令,“民年八十多岁,有司给丝两匹,布两匹,酒一斗,肉十斤”。
明英宗时优待范围进一步扩大,老年妇女也获得了政府补贴。“民间有80多人,不分男女,有司给丝绸一根,绵一斤,米十石,肉十斤。90岁以上老年人的份额翻了一番。”。
3.2对有田产赡养费的老年人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朱元璋下令,如果家里有80岁以上的老人,政府可以不给粮食和大米,但仍然定期给一定数量的酒、肉、絮凝和硬币。
3.3对老年官员的奖励更丰厚
明朝政府对老年官员的奖励比普通人丰富得多。官员获得的奖励往往与他的官职大小不同,不同时期也不同。
明太祖时,光禄寺卿徐典退休时,明政府给了他一百二、一百锭钞票。
明成祖时期,王子太师郭资退休,朝廷奖励他一百二百锭白金。
大臣80岁以上的时候,除了奖励,朝廷还会派老师来问问题。明万历十年,大学生徐杰八十岁生日,朝廷下令“给白金五十二,穿红丝蟒衣,四表彩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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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孤老群体的养老制度
4.1设立养济院,帮助孤老群体
朝廷成立了州县养济院,帮助社会上孤寡老人。
洪武五年来,各地开始建设养济院,收养孤寡老人,夏冬分别给老人发布,每月还发放一定的米饭和柴火。
养济院规模较大,许多地方志都记载了当时的养济院,如保定府下辖15个县,共收养孤老926人。
成化十六年时,顺天府万平、大兴两县养济院共收养了7490多名孤寡老人。
嘉靖十八年,东宫成立,北京养济院有5800多名孤寡老人被奖励,大家都奖励米四斗。
以上数据显示,当时养济院规模较大,由朝廷出资,为孤寡老人提供了生活保障。
4.2由亲戚或邻居收养
朝廷规定,如果亲戚拒绝收养老人,朝廷将追究其责任。
如果老人没有亲戚,邻居愿意收养,朝廷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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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明代养老金制度的特点
5.1存在性别差异,体现了古代妇女地位低下的特点
明代养老制度的制定主要针对男性,而老年妇女的养老则很少涉及。
在制定养老制度时,朝廷没有纳入妇女的许多政策。例如,女性被排除在外,如派遣官员提问、召见老人、选择老年人为官、参加群祭和乡镇饮酒仪式。这是当时养老制度的局限性。
5.2官民不同,贫富不同,体现了封建社会的严格等级
明朝的养老制度不同于官民。宗室里的老人受到优待,朝廷奖励的物品比其他阶层多几倍。
退休官员可以在政府领取少量工资,退休时可以根据不同的职位获得朝廷的丰厚奖励。这些措施足以确保他们无忧无虑。
明朝的养老金制度对贫富老年人也有所不同。对于家庭富裕的老年人,朝廷通常会给予精神奖励,如爵士乐、社士乐、乡士乐等。物质奖励只是象征性的。
对于那些贫困的老年人,朝廷注重物质帮助,定期给予米肉、丝绸等生活必需品,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
5.3朝廷与民间相结合,形式多样
养老金需要巨大的财政支出,仅靠朝廷是不能完全满足养老金需求的。
因此,明朝的养老金是政府和人民的补充。朝廷鼓励有田地和赡养能力的家庭赡养老人,朝廷将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
如果老人没有赡养费,政府会站出来以养济院的形式赡养老人,朝廷会对当地养济院失职的官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 明代养老制度不仅体现了中国古代养老精神,还存在性别差异、官民差异、贫富差异等诸多不足,享受福利的年龄较高(60岁开始享受老年人福利,但由于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差,古代寿命比现代人短得多,60岁的年龄定义排除了许多人)。但还是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只有不断完善养老制度,才能建设更好的社会。
明朝的养老制度是什么?有哪些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