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周代居民组织时,周礼·地官·大司徒说:五家为比,五比为鹿,四鹿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谈到周代军事组织时,“小司徒”说:用于万民之卒。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比、闾、族、党、州、乡与伍、两、卒、旅、师、军是村社居民行政组织与军队的军事编制相对应、统一。而这种村社组织与军事组织的统一,正是兵农合一系统的主要内容。而这种村社组织与军事组织的统一,正是兵农合一该系统的主要内容。这是春秋时期齐国军事制度的典型例子兵农合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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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籍记载
《国语齐语》记载齐国军事制度时,首先说村社居民组织,说:五家为轨,轨为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它的军事组织建在居民组织上,是的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十轨为内,故五十人为小戎,有司帅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齐军的三军由国君和国、高二子统帅,中军鼓,国子鼓,高子鼓。管仲称这种制度是作内政,寄军令,特点是军政合一,兵农合一,称为卒整于里,军旅整于郊区。两者相互适应。齐语所述军制与周礼所述周代军制完全一致。汉代刘绍说,春秋以前的军制是军制的天子送军政于六卿,居则以田,警则以战,宋代叶适说是寓兵于农,寓将于卿。都是对兵农合一系统的精辟总结。
商鞅《商君书》《兵令》:“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老弱为一军,这也叫三军。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人而作土,以为险阻和耕格陷阱;发梁撤屋,给予从之,不协而从之,使客无能为力。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草木之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谨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男贵女,奸民有谋,国亡;喜与喜,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老使壮悲,弱使强怜;心中的悲伤使勇民更加焦虑,而怯民则不战。故说:谨慎使三军无相过。这是盛力之道。“上马为兵,下马为农,解甲归田,这三军的原意是典型的耕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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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意义
从《周礼》一书的记载来看,齐国的军制很有典型意义,其他国家的军制大致与齐相同。
《左传》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说楚王在国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民生之不易,祸至之无日,恐惧之不可忽视。在军则无日不讨军实,以身作则,于胜之不可保,周之百克而卒无后。说明楚国也有亦军亦民的双重身份,在国为民,所以训练民生之不易;在军为士,所以申榜之胜之不可保。这一制度无疑是村社组织与军事组织的统一。
兵农合一该制度的经济基础是以土地公有制为特征的井田制度。
《汉书刑法志》所说的周代军赋是由井田制成的,这个问题的因果关系是正确的。在井田制度下,每个具有士兵身份的村委会成员都获得了村委会代表国家分配的足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生活的土地,并为国家承担兵役。土地是他为国家服兵役的基础,兵役是他因土地而产生的义务,两者相辅相成。
兵农合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