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会议每三年在京都举行一次。参加会议的贡生(当地儒家学生(学者)被提升为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子监会的贡生,意思是为皇帝贡献人才)在太和殿举行进士考试。获得第一名的候选人由皇帝任命为“冠军”,第二名和第三名为“榜首”、“探花”,合称“一甲进士”,能得到皇帝赐予的“进士及第”(“二甲进士”赐予“进士出身”“三甲进士”赐“同进士出身”)。金殿唱名后,只有“一甲进士”立即按规定封授官职。只有“一甲进士”在金殿唱完名字后,才会立即按规定授予官职。“状元”的职称叫“翰林院修编”,是文化部副厅级干部的六级官员;“榜眼”、“探花”二人,被授予“翰林院编修”,正七品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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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举考试公布后,在太和殿唱名,在西长安门外挂榜,并赠送武状元盔甲。然后由巡逻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第二天,在兵部举行了盛大的“会试宴”,还奖励了武状元盔甲、腰刀等,奖励了众进士银等。军部通常在殿试后立即授予官职。顺治三年(1646)丙旭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武榜眼授游击三品,武探花授正四品。雍正五年(1727)规定,武状元授予前一等侍卫(正三品)、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正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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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状元”的参将和一等侍卫(都是正三品)类似于今天的“少将”军官(正军级),而“文状元”的翰林院只是副厅级。@ 状元首次授官“武状元”高于“文状元”。
状元第一次授官[武状元]和[文状元]谁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