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历时期,有一位赵州人走在诗坛上,《全唐诗》收录了他的258首诗,编成3卷。他的《听筝》:“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刷弦。三百首唐诗入选。由于宴会上的即兴发挥,诗人得到了升平公主徐郭暧的高度赞赏,得到了徐府一位美丽的“镜子”,她美丽绝代,弹得很好。成就了一段风流才子与美女相匹配的千古佳话。春风得意的诗人是“大历十才子”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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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历十才子”是谁?
大历十才子是指唐代宗大历年间活跃在诗坛的十位诗人(766-779)。他们的经历和诗风非常相似,所以人们把他们归类为一个群体。从姚合的《极玄集》和《新唐书》中,我们知道有10个人在大历十才子中排名第一。他们是:李端、卢纶、吉中孚、韩孚、钱起、司空曙、苗发、崔钰、耿、夏侯审。
大部分十才子出身低微,官员做得不多,仕途也不是很顺利,但是文化素养很高,诗写得很好,堪称“才子”。尤其是李端、卢伦、韩红、钱起、司空曙,可以算是中唐初期的杰出诗人,也有一些杰作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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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才子传·李端》一开始就指出,李端是我们赵州人、中唐诗人李嘉佑的侄子。“李端,赵州人,嘉佑之侄也。《全唐诗》收录了他的258首诗,编成3卷。他的《听筝》:"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刷弦。三百首唐诗入选。由于宴会上的即兴发挥,诗人得到了升平公主徐郭暧的高度赞赏,得到了徐府一位美丽的“镜子”,她美丽绝代,弹得很好。成就了一段风流才子与美女相匹配的千古佳话。
(二)元代辛文房《唐才子传》中的李端
李端在“十才子”中年轻,但诗才出众,是“才子中的才子”。李端(生卒年约743~782年)。我们不知道李端在赵州住了多久,他什么时候离开了。作为一个喜欢他的家乡人,我们觉得这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令人欣慰的是,我们从元代辛文房所在的《唐才子传》中发现了李端的踪影。
辛老前辈说,李端少年时曾居嵩山访道,成年后居庐山,曾拜诗僧为师。唐代宗大历五年(770年)中进士,官拜秘书省书郎。杭州司马时任德宗。他讨厌官场生涯,辞职到苏州虎丘山下隐居田园,晚年又住在衡山,自称“衡岳幽人”。在此期间,李端经常与卢纶、吉中孚、钱起、司空曙、苗发等人一起唱和,被称为“大历十才子”。当他们的诗人成名时,“安史之乱”刚刚过去,社会萧条,满目疮痍。
王维、李白、杜甫等盛唐时期的高才俊士相继去世。时代的兴衰使他们有强烈的失落感,内心深处极其痛苦。一方面,盛唐时期培养的士大夫积极入世的思想,使他们仍然关注社会,试图在拯救社会中实现自己的抱负和理想。另一方面,他们开始寄情江湖僧寺,佛道两教的影响在诗人心中日益加深。李端的经历应该是当时这些人的缩影。他们的诗歌通过自然景观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如司空曙的《赏李端校书见礼》:“绿槐垂穗乳乌飞,忽忆山中独未归。青镜流年看发变,白云芳草与心违。酒客春游习惯,久别林僧夜坐稀。昨天闻君到城阙,莫将簪本胜荷衣。诗歌的意境与盛唐诗明朗高扬,气象广阔大不相同。
(三)李端工于诗歌,喜作律体,尤其擅长七言诗
在诗歌中工作的李端。喜作律体,也擅长七言诗行,在大历才子中是罕见的。《老唐书·李虞仲传》讲述了他的一段趣闻,说汾阳王郭子仪的小儿子郭暧是唐代宗女儿升平公主的徐。他喜欢盛集文士,即席赋诗,升平公主也喜欢诗歌,每次宴客赋诗,公主都“幕而观之”,谁的诗好,她就赏帕百匹。李端等“大历十才子”大多依附于郭暧的门下,并随从出游。
有一天,郭暧升官,府中大宴宾客,让十子作诗助兴,说:“诗先成者赏。升平公主仍然坐在幕后当评委。酒到微醺,李端诗成。他写道:“青春都尉最浪漫,二十成便拜侯。金距斗鸡过上苑,玉鞭骑马出长梓。薰香荀令偏怜少,傅粉何郎不解愁。夕阳吹小杨柳陌,路人遥指凤凰楼。“这个郭暧,二十封侯,就像官二代,背靠着老子的大树,李端说他成功封侯,只是在宴会上给他戴了一顶高帽。徐公主怎么不知道呢?但听了之后还是喜上眉梢,立刻以丝百匹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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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李端的朋友钱起不服气:“李校书诚有才,这个宿构也是。愿赋一韵正之,请以起姓为韵。李端笑了笑,略加思考,立献一章:“方塘如镜草倩倩,初月如钩未上弦。新开金龙看调马,旧赐铜山许铸钱。杨柳入楼吹玉笛,芙蓉出水嫉妒花母。今天都尉如相顾,原脱长火车学少年。钱起这才相信。由于时代的限制,李端的诗篇中,经常流露出消极的藏世思想。诗歌多为送别酬唱之句。但也有一些更好的思想和艺术作品,如巫山高:“巫山十二峰,都在碧虚中。回合云藏日,微雨带风。猿声寒过水,树色暮连空。向高唐望去,清秋见楚宫。这首诗工于写景,深受白居易的赞赏,被认为是题咏巫山最好的四首诗之一。
(4)《听筝》这首诗中的女人能让周郎回头看哪个典故?
李端入选《唐诗300首》著名文章《听筝》,“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前两句写着弹筝的女人正在弹奏。画的画面很精彩。读者瞥见了闪亮的钢琴柱、白嫩的巧手和优雅的钢琴房,但他们没有听到钢琴的声音。也许是精湛的工艺、优雅的风格和高贵的环境让诗人过于专注。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刷弦。令人惊讶的是,最后两句话并没有遵循通常的写作方法,而是描述了女性故意错拨筝弦,以吸引知己的注意。据说三国时期的周瑜,别人演奏错了,他回头一看,这首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不是偶尔失手,也不是技能低下,这个错误显然是故意的。最后两句话写道,为了吸引周郎的注意,女人故意拨出错误的声音,让周郎转过头来看她。周郎看她的时候,女人没有惊慌,眼里充满了爱。这首诗的精彩之处在于,诗的内容变化并不生硬,而是自然的过渡。整首诗生动有趣,写出了女人的可爱,也凸显了周郎对钢琴的热爱。
这里的“周郎”比喻听者,“欲得”意味着坐在旁边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也许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美妙的郑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表演者最期待的效果和最令人欣慰的时刻。然而,这一幕并不是这个女人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她心里有另一个想法。她的想法不是听者欣赏声音,而是“关心”。她该怎么办?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拨出一两个声音,于是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不和谐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皱起眉头,朝她看。他看到她没有任何“错”的遗憾和道歉,而是闪烁着骄傲的眼神——原来是对是错。为所爱的人盼望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己,而且生动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趣味韵味无穷。
李端,大历十才子之一,到底是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