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政治上还是比较清明的,其中诞生了许多廉洁奉公的好官员。
今天要讲的是康熙被称为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的于成龙。
廉洁是他的标签,但廉洁并不是他的全部。明末出生于成龙,崇祯时期参加科举考试。
因为在乡试前,他亲眼看到太原考官收受贿赂,年轻气盛的于成龙在试卷上表达了自己的感受,痛陈时弊,结果自然是名落孙山。
清朝以后,他多次参加科举考试,但都没有通过乡试,更不用说去北京参加考试了。
后来,由于哥哥去世、父亲生病、生孩子等实际问题,他暂时放弃了科举考试,安心养家糊口,奔波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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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他踏入国子监之门,成为一名高龄学生。@ 清廷将他分配到广西罗城担任县令。
当时他已经44岁了,再加上不是科举正途入仕,前途十分渺茫。
然而,事实证明,僵化的科举制度不能选择最好的人才,余成龙也不是为了未来发财而离开家乡。他决定为当地人民做一些事业。
因此,他不顾家人的劝阻,离开妻子,来到了遥远的广西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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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顺治已经18年了,但清政府的统治还不到两年,因为广西长期掌握在南明手中。于成龙刚去的时候,也被恶劣的条件吓了一跳。
罗城饱经战火,总有土匪,城里只有六个居民,前两个县长跑了一个,死了一个。
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里的县衙都是三间茅屋,一开始,于成龙只能带仆人住在关帝庙里。
在这里,于成龙工作了三年,他带来的六个仆人要么去世,要么逃跑,只剩下他一个人。
但他采取了重典治乱世的方法,首先写下了债务诬陷的妙判、《土豪纠纷之妙批》、他连小案都不放过,关心人民的疾苦,比如《胥吏作奸之妙批》等规定。
他在罗城实行保甲制度,誓死抵抗盗匪,甚至在枕头下放刀枪。
为了恢复生产,他还招募了流民定居,经常呆在田间,亲自欢迎新入驻的农家。
离开罗城时,百姓惜别十里,呼号送行:“清官于成龙,青天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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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广总督金光祖见珠,将他的评价评为“卓越”,这是广西唯一的一位,并将其提升为四川合州知州。
由于工作出色,合州人口迅速增长,他先后是湖北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在此期间,他再次被评为“卓越”,这是湖北唯一的一份。
从那以后,他开始进入康熙的视线,他的仕途也进入了快车道。没人想到这个连名气都没有的书生,大器晚成,最后当上了两江总督。
那么,余成龙到底能做些什么,能让顶级老板如此欣赏他,还能让康熙重用他呢?
首先要承认,清朝新立后不久,官场风气相对简单,康熙也是一位难得的明君,这也使于成龙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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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余成龙自己的个性魅力是最重要的。罗城的成就,到了其他地方,特别是从湖北开始,生活条件和自然环境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不像以前那么悲惨,但余成龙仍然保持着艰苦而简单的本质。
作为一名地方大员,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食”,如果没有人亲见,简直难以想象。
作为两江总督,他一身清廉,连肉都吃不下,整天只能吃青菜,江南人就给他起了“于青菜”的外号。
因为他以身作则,家仆们没有办法营私,也没有地方找菜吃。他们吃掉了衙门后面所有的槐叶(没有办法喝蔬茶,所以他们在衙门后吃槐叶,树秃了)。
针对官治,他专门颁布了《兴利除弊约》,其中列出了灾害、私人派系、贿赂、衙门、旗人借钱等15项积弊,并试图逐一消除。
根据自己的经验,他写了《新民官自省六戒》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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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案件时,一方面,他是无私的,另一方面,他主张谨慎处罚,采取“宽严并治”和“盗窃”的方法。他手中的许多不公正的案件都被告知了雪,被人们亲切地称为“余青天”。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有两个特别的故事《于中丞》。
自从离家后,宦海二十年,一个人,没有家人,最后几年才和发妻团聚。
他死于两江总督任,当时南京的人,无论男女老幼,商贩僧侣都痛哭流涕。
他被埋葬了,成千上万的人送了20英里,伏地痛哭让长江流水声听不见。(数万士民步行20英里外, 伏地哭, 江干江水声如不闻)。
为什么康熙称余成龙为清官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