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航线的开通,葡萄牙和其他国家开始了早期殖民扩张,拥有大量资源的中国自然成为了他们的目标。然而,葡萄牙的中国之行似乎并不那么顺利。
正德16年(1521年),在广东海道副使王珍的指挥下,明朝水师几乎歼灭了盘踞在广东屯门岛的葡萄牙人,只有少数人逃回马六甲。第二年,葡萄牙国王派遣了300多名训练有素的远征军,分乘五艘巨舰报复。他们在新会西草湾遇到了明军,明军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依然大获全胜。葡萄牙在广东打不开局面,北上进入福建、浙江,但也没有收获。嘉靖27年(1548年),经过精心准备,葡萄牙卷土重来,大规模入侵福建漳州。然而,结果仍然非常悲惨,再次被明朝的小海道副使打败。
然而,在战争形势如此“片面”的情况下,明政府在嘉靖32年内将澳门租给了葡萄牙。明政府为什么这么做?是葡萄牙贿赂地方官员,还是明政府重视中西商业利益,还是葡萄牙后来的谦逊感动了中国,这个国家一直被称为“怀柔”?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事实上,这是明政府在新形势下主动进行的战略调整。明政府希望葡萄牙通过将澳门租借给葡萄牙,成为维护南部海疆稳定的重要依靠力量。
明末,东南沿海地区的海盗活动猖獗,使地方政府感到无助。然而,受利益和自身实力的影响,地方政府不愿意冒太大的风险,也不愿意付出太多的代价,从未对海盗造成强烈打击。虽然明朝中央政府有打击海盗的决心,但无奈之路遥远,鞭长莫及。而葡萄牙人自身的勇敢、执着,以及故意表现出的恭顺、谦逊的态度,引起了明政府的关注和思考。因此,双方很快就达成了秘密合作计划——共同打击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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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葡萄牙自然是求之不得,乐于服务,通过建立“功勋”来获取利益。嘉靖二十七年,中葡联军攻打海盗林的老巢双屿,彻底摧毁了这个让政府心碎的海盗集团。明政府在嘉靖32年将澳门租给葡萄牙,葡萄牙的出色表现很快就获得了好处。这种好处鼓励了葡萄牙。嘉靖四十三年,粤东柘林兵变,叛军包围广州。总兵官俞大猷立即派人通知驻扎在澳门的葡萄牙军队,葡萄牙二话没说就迅速出兵,联合明军很快镇压了叛军。后来,两广总督还向葡萄牙人颁发了证书。
此后,中葡之间的国际合作得以维持。直到万历年间,广东和广东的总督也联系了葡萄牙攻击海盗。这当然有利于海疆的稳定。
此外,在葡萄牙租赁澳门不仅可以建立澳门保卫广州的外围防线,还可以在澳门的基础上进行“防守反击”,共同出海打击其他敌对势力。
明末,除了当地的海盗外,东南沿海还有大量的日本浪人。这些浪人和蒙古北部构成了明朝头疼的“南日北俘”问题。后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吉利等国有组织的殖民扩张是中国从未遇到过的新现象。
明政府担心新旧两股外国势力的结合会给国防带来巨大压力。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当时,葡萄牙人与日本人有很多勾结,尤其是在葡萄牙人中。他们竞相招募大量来自日本的亡命之徒。这对中国来说绝对是一个可怕的威胁。时任广东、广东、广东总督的张明冈上疏朝廷建议将澳门租给葡萄牙,这也说服了朝廷“葡萄牙和日本勾结”的可怕后果。正如他所说,“广东有澳大利亚和澳大利亚,背上有犹疽;澳大利亚有日本小偷,犹虎的傅翼也是。”。
经过仔细讨论,明廷决定“驱逐日本(葡萄牙)”,将澳门租给葡萄牙。这样,葡萄牙殖民者和日本海盗之间的勾结就结束了。事实并非如此。当时,张明冈命令葡萄牙全面驱逐日本人,并派海道副使于安性监督执行。为了把日本驱逐事业推向最后,中国和葡萄牙也发誓,第一个是“储蓄养日本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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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针对西方殖民力量,明政府采取了“以夷(葡萄牙)制夷(其他殖民国)”的策略。为了防止西方殖民者共同入侵中国,加深西方国家在中国问题上的矛盾,明政府除了将澳门租借给葡萄牙外,还对西方商船征收了两项不同标准的关税(葡萄牙只有其他西方国家的三分之一)。
西方殖民国本来就有矛盾。经明政府的“挑衅”使矛盾更加深刻,竞争更加激烈。这形成了有利于东南海疆稳定的有效制约关系。
这足以说明政府与葡萄牙形成了公开的“条约关系”。明政府也履行了一定的义务。例如,在万历29年(1601年),荷兰人与葡萄牙人发生了争夺澳门权益的战争。葡萄牙立即向明政府寻求帮助,广东地方政府立即派遣水务工程师增援。虽然最终没有真正参战,但确实展现了两国之间另类的联盟关系。@ 明政府一直不承认荷兰侵占台湾省和澎湖。天启年间,他们甚至毫不犹豫地用武力打败了厦门的荷兰人,然后逐出了澎湖。这也证明了政府对葡萄牙的态度。
明政府的海疆稳定维护政策不仅打击了国内海盗的傲慢,而且避免了西方国家的联合侵权,而且保持了东南海疆长期的和平稳定。一箭三雕!这种借力国际化的维稳体现了明政府维稳的新思路,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选择。但无论如何,只有国力强大,才能真正保证领土完整,主权统一。维稳政策只是权宜之计,发展实力才是硬道理。随着中国越来越强大,那些出租的领土最终会一个接一个地被收回。
弹丸小国来犯,明朝抓住它一顿胖打,把领土借给它300年